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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车三分钟,邻居要我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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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3页)

她是被张强威胁的。张强知道她挪用资金的事,威胁要举报她,除非她配合演戏。

我皱起眉头:有证据吗?

有。李美玲掏出一个U盘,这里面有我妹妹和张强的通话录音。

我接过U盘,插到电脑上。

果然,里面有几段录音。

录音中,张强确实在威胁李美华,说如果她不配合,就要举报她挪用资金的事。

李美华的声音听起来很害怕,不停地求饶。

这些录音是什么时候录的?

就在事情发生的前几天。我妹妹知道自己可能会出事,所以偷偷录了音。

我听完录音,心情复杂。

如果这些录音是真的,那么李美华确实有被胁迫的情况。

但这不能完全免除她的罪责。

就算她是被威胁的,但她确实参与了诈骗行为。

但她是被迫的!而且她从来没有拿过诈骗的钱,所有的钱都被张强拿走了。

这一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

那你为什么不在法庭上提供这些证据?

我妹妹不让我说。她觉得自己挪用资金已经犯罪了,不想再连累家人。

现在为什么又要说?

因为她在监狱里过得很不好。李美玲眼圈红了,她被其他犯人欺负,还得了抑郁症。我担心她会想不开。

我叹了口气。虽然李美华做了错事,但我也不希望看到她受到过度的惩罚。

那你想让我做什么?

请您帮忙申请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您是主要受害者,您的话有分量。

这...

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妹妹虽然做错了事,但她本质上不是坏人。

我陷入了沉思。

确实,从接触来看,李美华虽然参与了诈骗,但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被逼无奈的人,而不是主谋。

真正的恶人是张强。

我需要时间考虑。

好的,我等您的消息。李美玲留下联系方式就离开了。

那一夜,我失眠了。

一方面,我觉得李美华确实做错了事,应该承担后果。

另一方面,如果她真的是被胁迫的,那么现在的判决可能确实有些重了。

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刘警官。

重新审理?刘警官有些意外,这个案子已经定性了。

但如果真的有新证据呢?

什么新证据?

我把昨晚的事告诉了他。

刘警官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这些录音需要鉴定真伪。即使是真的,也只能说明她有被胁迫的情况,不能完全推翻判决。

那能减刑吗?

这个要看法院怎么认定。

刘警官,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这是你的选择。不过我可以提醒你,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确实有新的证据证明判决有误,那么申请重审是正当的。

听了刘警官的话,我心里有了决定。

第十章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帮助李美玲申请重新审理。

不是为了李美华,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

如果确实存在冤情,那么纠正错误是应该的。

我联系了一位专业的律师,把情况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