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4页)
我联系了一位专业的律师,把情况详细说明。
律师听完后,认为这个案子确实有重新审理的可能。
胁迫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情节的。律师说,关键是要证明录音的真实性。
接下来的两个月,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工作。
录音鉴定结果显示,这些录音确实是真实的,没有经过技术处理。
同时,我们还找到了其他一些证据,证明李美华确实是在张强的威胁下才参与诈骗的。
比如,张强曾经多次威胁要伤害李美华的女儿。
还有监控显示,李美华在参与诈骗前,曾经在张强面前下跪求饶。
这些证据都表明,李美华虽然有错,但确实是受害者的一面。
法院最终同意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开庭当天,我再次出庭作证。
这次,我的证词和上次有所不同。
我认为李美华确实参与了诈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考虑到她是被胁迫的情况,我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理。
检察官对我的态度转变有些意外,但也表示理解。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最终作出了新的判决:
李美华的诈骗罪减为从犯,刑期从十五年减至八年。
职务侵占罪的判决维持不变。
总刑期为十年。
虽然刑期还是很长,但至少比之前轻了一些。
李美玲听到判决后,感激地向我鞠躬:谢谢您!真的谢谢您!
不用谢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只是在维护公正。
走出法庭时,我看到李美华的女儿在哭泣。
她已经知道了整件事的真相。
母亲虽然犯了错,但至少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
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事后,刘警官找到我:刘先生,您做得很对。法律不仅要惩恶,更要扬善。
我只是觉得,如果我们不为正义发声,谁来为正义发声呢?
说得好。刘警官赞许地点点头。
这件事到此真正结束了。
回到家,我坐在阳台上,看着夜空中的星星。
这半年来发生的事,让我对人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世界上确实有张强这样的恶人,但也有李美华这样的普通人。
她们可能会因为一时的糊涂而犯错,但本质上并不邪恶。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能做的就是在面对不公时勇敢站出来,在发现错误时及时纠正。
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公正,更加美好。
至于李美华,虽然她要在监狱里度过很多年,但至少她的女儿不会因为母亲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而背负心理阴影。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而我,通过这件事也学到了很多。
善良不等于软弱,正义不等于报复。
真正的智慧是在维护原则的同时,保持人性的温度。
我想,这就是这场风波给我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