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2页)
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本来想帮助邻居,却差点被讹诈五十万。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经济犯罪,更是对社会道德的践踏。我希望法庭能够严判,给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时,张强的妻子在门口等我。
小刘,求求您,在上诉的时候帮帮我们。
我不会上诉。
不是,我是说如果他们上诉的话,请您...
对不起,我不会为罪犯求情。
女人失望地看着我,但没有再说什么。
我理解她的处境,但原则就是原则。
三天后,判决书下来了。
张强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李美华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其他几个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了不同的刑期。
看到这个结果,我松了口气。
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当天下午,刘警官打电话告诉我:被骗的钱已经全部追回,会陆续返还给受害者。
太好了。
另外,您因为举报有功,上级部门要给您颁发见义勇为奖。
不用了,这是应该做的。
还是要表彰的。这种正能量需要宣传。
一周后,我确实收到了一面锦旗和一张奖状。
小区的居民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对我更加尊重了。
小刘真是好样的!
要不是他,这些骗子还不知道要害多少人。
我们小区有这样的邻居,真是幸运。
听到这些赞美,我心里很温暖。
虽然经历了一场风波,但结果是好的。
至少,我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一个道理:
善良的人不应该被欺负,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第九章
半年后,我以为这件事已经彻底结束了,却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那天晚上,我正在家里看电视,门铃突然响了。
开门一看,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中年女人。
您是刘先生吗?
是的,您是?
我是李美华的姐姐,李美玲。
我愣了一下。李美华还有姐姐?
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跟您谈谈我妹妹的事。
那件事已经结束了。
没有结束。李美玲的眼神很坚定,我妹妹是被冤枉的。
被冤枉?我觉得有些荒谬,证据确凿,她怎么可能被冤枉?
请让我进去说,好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让她进了屋。
李女士,你妹妹的罪行铁证如山,法院已经判决了。
判决是错的。李美玲情绪激动,我妹妹确实挪用了公司资金,但诈骗的事她没有参与。
这怎么可能?
她是被张强威胁的。张强知道她挪用资金的事,威胁要举报她,除非她配合演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