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挪车三分钟,邻居要我赔百万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章(第11页)

我想跟您道歉。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我老公做的那些事,真的很对不起您。

这不关您的事。

关的。我早就知道他在外面做违法的事,但我没有阻止他。

您为什么不劝劝他?

我劝过,但他不听。他说这样来钱快,可以让我和孩子过上好生活。

我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

现在他被抓了,我们家就完了。孩子还小,以后该怎么办?

您可以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女人苦笑,谁会要一个罪犯的妻子?

总会有办法的。

小刘,我能求您一件事吗?

什么事?

能不能请您在法庭上给他求求情?就说他是初犯,请法官从轻处理。

我沉默了。

张强确实罪有应得,但他的妻子和孩子是无辜的。

我考虑一下。

谢谢您!真的谢谢您!

挂断电话后,我陷入了沉思。

罪犯的家属确实很可怜,但这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

如果每个罪犯都用家庭困难作为借口,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最终,我决定不会为张强求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第八章

一个月后,案件开庭了。

我作为受害者代表出庭作证。

法庭上,张强和李美华都显得很憔悴。

张强的律师试图为他做无罪辩护,声称这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但在铁证面前,这种辩护显得苍白无力。

检察官出示了大量证据:录音、监控、受害者证词、王小明的供述等等。

每一样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论: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团伙。

李美华的律师也为她做了辩护,说她是被张强胁迫,属于从犯。

但检察官很快反驳了这个观点。

李美华不仅是团伙成员,还是主要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在挪用公司资金的案件中,她更是主犯。

被告李美华,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

李美华站起来,目光扫向旁听席。

她的女儿和李建国都来了。

女儿哭红了眼睛,李建国则是一脸木然。

我...我对不起大家。李美华的声音很小,我知道错了。

知道错了?检察官冷笑,如果不是被抓住,你还会继续犯罪吧?

李美华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接下来是受害者陈述环节。

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十二名受害者到场。

他们都控诉了李美华和张强的恶行。

一个老大爷说:我退休工资本来就不多,被他们骗走了五万块钱。这是我老伴的医药费啊!

一个年轻的妈妈说:那八万块钱是我孩子的学费,被他们骗走后,我只能向亲戚借钱。

每一个受害者的陈述都让人愤怒。

这些人利用别人的善良,骗取血汗钱,实在是丧尽天良。

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本来想帮助邻居,却差点被讹诈五十万。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经济犯罪,更是对社会道德的践踏。我希望法庭能够严判,给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