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页)
他买回很多绿植,摆在阳台和窗边。他会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给那些君子兰和文竹浇水、修剪。我常常在工作台前画图画得头昏脑胀时,一抬头,就能看到他沐浴在阳光下,认真侍弄花草的侧影,内心便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
他喜欢书法,买来笔墨纸砚,在周末的午后,铺开宣纸,写他喜欢的诗句。我看不懂篆书和隶书的区别,但我喜欢看他写字时专注的神情。后来,我把墙上一幅昂贵的装饰画取了下来,挂上了他写的一幅字,上面是《诗经》里的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我们的生活,像两条不同流速的河,终于汇流到了一起。
我教他用烤箱,他教我分辨茶叶的好坏。我做饭,他洗碗。我们会在周末的早晨,一起去逛菜市场,为中午是吃红烧肉还是清蒸鱼而争论不休。我们会在深夜的沙发上,盖着同一条毯子,看一部黑白的老电影,为里面的情节小声讨论。
他会拿着一篇新发表的学术论文给我看,指着那些佶屈聱牙的考据,眼睛里闪着光,说:你看,我找到了一个新的证据,证明这个词在唐代的用法……我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我会凑过去,听他兴奋地讲上半天。
我也会把一张复杂的建筑蓝图铺在地上,告诉他哪里是承重墙,哪里是通风管道,告诉他我为了解决一个采光问题,想了多少种方案。他听得云里雾里,却会指着图纸上一个小小的露台说:这里很好,以后可以在这里放一张躺椅,晒太阳看书。
我们是彼此最忠实,也常常是唯一的听众和读者。他的敏感与理想主义,在我这里得到了保护和理解;我的务实与沉稳,在他那里,被赋予了浪漫的意义。
我们共同构筑的这个家,成了一个可以抵御外界一切风雨的壳。我常常在深夜里醒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看身边熟睡的林森。他的呼吸平稳而悠长,眉头舒展,像个毫无防备的孩子。那一刻,我会觉得,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所有独自面对的孤独与彷徨,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到来。
我以为,只要我们守在这个壳里,就可以一直这样,直到天荒地老。
第三章:承诺
如果说同居是将我们的生活融合在一起,那么带林森去参加周奇的婚礼,则是我第一次,正式将他带入我的世界。
周奇是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也是那个画展的策展人。他的婚礼办得不算隆重,请的都是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当我把请柬递给林森时,他正坐在沙发上读一本线装的《东京梦华录》。他接过那张红色的卡片,指尖摩挲着上面烫金的囍字,沉默了片刻,轻声问我:我……也去吗
你是我家人,为什么不去我反问他。
他抬起头,眼神里有一闪而过的慌乱,但更多的是一种被小心翼翼藏起来的喜悦。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将那张请柬夹进了书里,像收藏一张珍贵的书签。
婚礼那天,林森穿了一件熨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外面套了件米色的薄毛衣,看起来干净又温和。他显然有些紧张,去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无意识地绞着手指。我伸过手去,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心一片冰凉,还带着细密的汗。
别怕,我说,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人都很好。
他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
宴席上,周奇端着酒杯,带着他那位笑靥如花的新娘子过来敬酒。他大大咧咧地搂着我的肩膀,对林森说:你就是林森吧我可听陈辉念叨你好久了。我们家阿辉这棵铁树,总算是让你给浇开花了。
桌上的朋友都善意地笑了起来。我没有理会周奇的调侃,只是平静地向大家介绍:这是林森,我的爱人。
爱人这个词,我说得清晰而自然。
我能感觉到,身边的林森身体在那一刻完全放松了下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大家笑了笑,举起手里的果汁,说:祝你们新婚快乐。他的紧张褪去后,那种与生俱来的书卷气便显露出来,温和而沉静。
那晚回家后,林森一直很沉默。直到临睡前,他才从背后轻轻抱住我,把脸埋在我的背上,闷闷地说了一句:陈辉,谢谢你。
我知道他谢的是什么。我谢的不是我带他参加一场婚礼,而是我给了他一个明确的、被尊重的身份。
那年秋天,我手头的一个项目刚好完工,有了一个星期的年假。我问林森想去哪里,他想了想,说想去看一看真正的江南水乡。
我们选了一个很冷门的小镇,没有如织的游客,只有枕水而居的当地人家。我们在那里租下了一间临河的民居,推开窗,就能看到乌篷船悠悠地划过,留下一道道水波。
那七天,是我们生命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我们彻底抛开了工作和外界的一切。像所有最普通的情侣一样,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手牵着手,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里漫无目的地闲逛。我们会坐在河边的茶馆里,喝一杯当地的绿茶,听老人们用我们听不懂的方言聊天,一看就是一个下午。
林森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他会拉着我去逛当地的市集,认真地挑选新晒的笋干和梅菜。他会站在一座古老的石桥上,给我讲这座桥的历史典故。他甚至买了一本字帖,在客栈的木桌上,用一支借来的毛笔,蘸着清水,一遍遍地临摹。
我则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切。我的镜头里,全是他。是他坐在船头,微风吹起他额前碎发的模样;是他蹲在屋檐下,逗弄一只懒洋洋的猫咪时温柔的侧脸;是他站在夕阳里,看着远方水面,眼神宁静而悠远的背影。
旅途的最后一天,我们逛到一家小小的银饰店。店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师傅,正坐在灯下,用一把小锤子,细细地敲打着一个银镯。
林森被一对最简单的银戒指吸引了。那对戒指没有任何花纹,只是一个光滑的圆环,素净得像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们买下它吧。林森轻声说。
我付了钱,老师傅用一块绒布,将那对戒指擦得锃亮,放进一个小盒子里。
回去的那个晚上,我们坐在窗边,窗外是宁静的夜色和潺潺的水声。林森拿出那个盒子,将其中一枚戒指递给我,然后自己戴上了另一枚。尺寸刚刚好。
他举起手,借着月光,看着那枚戒指,忽然很认真地对我说:陈辉,我听过一个故事,说有人愿意等他的爱人,等到三十五岁。
我的心沉了一下。我知道他指的是南康白起。
他转过头,眼睛在夜色里亮得惊人:我不要你等我。我想和你在一起,过很多很多年,不止一个三十五岁。
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内心某种坚固的东西,彻底尘埃落定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连同那枚戒指一起,紧紧地攥在手心。
好,我说,我们说定了。
这是一个无声的承诺,比任何誓言都更郑重。
回到家后,我们把那对戒指收进了床头柜最里面的抽屉里,和那张婚礼请柬放在一起。我们从不戴上它,也不再提起。但我们都知道,它就在那里。它是我们爱情的信物,是我们未来的凭证,是我们许诺给彼此的,一生一世的安稳。
我以为,那个抽屉,就是我们幸福的起点。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它也会成为我们爱情的终点。
第四章:第一片阴影
我们安稳而平静的生活,像一池被秋日阳光晒暖的静水。而第一颗打破这片宁静的石子,是以一个电话的形式,被投了进来。
那是一个周三的晚上,我正在书房画图,林森在客厅备课。他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眉头下意识地皱了一下,然后拿着手机走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这个细微的举动让我有些在意。我们之间向来没什么秘密,他所有的电话都会当着我的面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