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页)
为给儿子凑透析费,我沦落到顶级会所卖酒。
偏偏重逢了五年前亲手毁掉我全家的豪门前男友,荣景珩。
他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居高临下地命令我:倒酒。
为了钱,我只能屈辱跪下。
他却将我堵在走廊,掐着我的下巴轻笑:与其在外面卖,不如只卖给我,你下贱的样子我最喜欢。
他马上就要为这句话,付出代价!
1
七号,‘兰亭序’包厢,客人点了两瓶‘响’,你送过去。
对讲机里传来领班尖细的指令,像根针,扎在我耳膜上。
收到。
我理了理身上那件开衩到大腿的墨绿色旗袍,端起托盘。高跟鞋踩在羊绒地毯上,悄无声息,像个游魂。
砚台会所,本市最顶级的销金窟。我就是这里的七号,江晚。
门刚推开一条缝,一个油腻的声音就钻了出来,是这里的常客,刘总。
说起女人,还得是‘砚台’的。就说这七号,那身段,那张脸,啧,一晚上十万我都乐意,就是听说她只陪酒,不做别的,可惜了。
另一个声音带着轻笑:老刘,这种地方的货色,玩玩可以,你还想来真的不嫌脏
一片哄笑。
我脸上的职业微笑没有一丝裂痕,推门,走了进去。
室内光线昏暗,男人们的目光像粘稠的蛇,毫不避讳地在我身上游走。我垂下眼,将自己当成一具没有灵魂的瓷器,半跪着,给每一位客人面前的水晶杯里倒上酒。
小晚今天真漂亮啊。刘总的膝盖蹭了过来,一只肥厚的手掌顺势就摸上了我旗袍后领下裸露的皮肤。
我僵了一下,没有躲。
突然。
哐当!一声。
一只玻璃杯被重重地磕在黑色大理石桌面上,发出的巨响让整个包厢瞬间死寂。
我像被电击了一般,下意识地抬头。
昏暗的尽头,沙发的最深处,坐着一个男人。五年了,这张脸,就算是烧成灰我都认得。
荣景珩。
那个亲手把我从云端拽下来,狠狠踩进泥里,再用脚碾碎的男人。
他回来了。
我握着酒瓶的手,指节寸寸发白。血液里有什么东西在尖叫,咆哮着让我把这瓶酒砸碎在他那张冷漠又英俊的脸上。
可我只是垂下了眼。
家里,小屿的透析费还差一万二。爷爷请的护工,下个月工资还没着落。
我不能冲动。
我早已失去了冲动的资格。
似乎是察觉到了所有人的视线,荣景珩终于有了动作。他伸出修长漂亮的手指,轻轻敲了敲面前空着的酒杯。
甚至没看我。
薄唇里,吐出两个字。
倒酒。
那声音,和我记忆中最后一次听到时一样,冰冷得像是墓碑。
2
我站起身,刘总那只手悻悻地收了回去。
我走到荣景珩面前,垂着眸,空气里弥漫着他身上那股熟悉的,带着雪松味的冷香。我的手很稳,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划出完美的弧线,注入杯中,一滴都没有洒出来。
他始终没看我,仿佛我只是个没有生命的倒酒工具。
给每个人续完酒,我以去拿冰桶为由,飞快地退出了包厢。
门在身后合上,隔绝了一切。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胸腔里像是被塞了一大团浸了水的棉花,堵得我无法呼吸。我以为五年过去了,我早就麻木了,可再见到他,那些被我强行压下去的恨和屈辱,还是像恶鬼一样,瞬间从深渊里爬了出来,要将我生吞活剥。
我在外面站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直到领班找到我,劈头盖脸地一顿骂,我才抱起冰桶,再次走向那个地狱。
可走到半路,荣景珩却迎面走了出来。
我们错身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