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第1页)
陈安平想了一会,道:“我什么都不要!
不要大队一分钱!
我只有一个要求:既然让我来管,那么所有事情,用人、用工、制度,必须全部听我的!
这一点,要写在制度上!
想要撤我的职,必须全大队人开会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才行!
而且我要说明,只要撤了我,你们的队社企业马上倒闭!”
“你自己想想吧!”
简单说,让我带头搞队社企业可以。
但是,只要任命了我,想撤我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是村领导,想撤就撤的。
必须全大队的人,开会表决,半数以上的人通过才行。
如果村里答应,队社企业不是不能搞,陈安平提前在70年代,就获得村里的财权、民兵权,基本也就控制了人事权。
只要几年,上下两个大队,所有人都会紧紧团结在他周围,跟着他的指挥棒走。
陈福胜一拍桌子,叫道:“这就什么不答应的?”
“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任命你为村里副业主任,或者队社企业的厂长,经理也行,企业里一切都你说了算!”
“你也看到了,咱们队社企业啥都没有,就几栋破棚子,算是厂房!”
陈安平摇头:“不急!不急!”
“现在没有,今后会有的!
你们大队上讨论好,通过决议,在公社备案,咱们再开始动手吧!”
产权争议问题,陈安平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让队社企业,挂靠在地区某单位下属。
这样乡里、县里都管不着了。
他懒得那么麻烦。
而且挂靠地区单位,会有新的更大的麻烦。
陈安平的基本盘在山里,只要让村民心服口服,没有争议就行。
将来真有什么二代,想来摘他的桃子。
他自有手段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