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页)
也就是原主家所在的黑土村。
资本家下放接受改造,条件比知青还艰苦。
有一次霍母饿的差点休克,家里没有粮食,男主霍沉舟不得已,偷了姜家一只鸡炖了。
霍母这才捡回一条命。
被发现后,姜父要霍沉舟赔钱,霍沉舟自然拿不出来。
姜父顺势提了第二个条件,要霍沉舟娶自己闺女。
也就是两百多斤的原主。
霍沉舟自然不愿意,对着姜父又是保证又是说尽好话,说以后有钱了,一定会加倍补偿。
姜父不为所动。
他闺女那模样,有男人要就不错了,可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姜父放出狠话,要不赔钱,要不就娶他女儿,不然就去找村长。
霍家成分不好,男主偷鸡这事,要是被举报,严重会坐牢的。
这真不是危言耸听,特殊年代就这样,严打期间,在外亲个嘴,都有吃花生米的。
现实的残酷,让霍沉舟不得不低头娶了原主。
霍沉舟对原主没感情,加之两人的婚姻又是被胁迫。
结婚三年,两人虽然躺在一个炕上,却没发生过关系。
没圆房这事,原主父母也知道,嫁给男主的时候,原主才十六岁,太小生娃也不安全。
原主妈是过来人,倒是通情达理。
直到1980年,政策变动,霍家人终于等到了返城指标。
国家还把霍家在京城的祖产返还,这真是个好消息。
眼看回城的日期临近,还有个事情摆在面前。
霍家人要返城,那姜沫咋办?
也带回京城?周芸一想起那个又丑又胖的儿媳妇,就憋的心口疼。
儿子是因为自己才娶姜沫,这一直是霍母心病,“不行,不能带姜沫回城,那沉舟一辈子的幸福就毁了。”
“亲家,两孩子没领结婚证,这三年,沉舟也没有对沫沫做过任何越界之事,不如我认沫沫当干女儿,等我们到京城安顿好,就给沫沫过户一套房产,到时候你们一家都搬到城里住,再给沫沫物色个京城的对象。”
男主家人品是真不错。
人家这么大方,就是骂他陈世美的话都说不出口。
话说的再好听,可姜父心里明白,霍家就是不想要姜沫这个儿媳妇。
虽然两人没睡一个被窝,可一个炕上躺三年,什么都没发生说出去谁信呀?
再说就姜沫这模样,真和霍沉舟吹了,以后能不能找到对象都是未知数。
至于过户房产这事,听着是很心动,万一人家回到京城,不认账了咋办?
又怕说了重话,惹怒霍家人,人家直接拍拍屁股走了也没招。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让俩人把生米煮成熟饭。
以霍沉舟的人品,睡了他闺女,肯定会负责。
要想赖账,他就去举报姓霍的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