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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所有人都说,她和破产的富二代私奔了。
我好恨,不是恨她,是恨自己痴心妄想,恨自己没有能力帮她。
我想过无数和她重逢的场景,万万没想到是在夜总会。
她果然是,一点都没有将我放在心上。
她正眼都没有看我。
不知发什么神经,为了拖延继续见她的时间,我找了个借口。
本来,我就没有想要她出丑的意思,那群不知好歹的家伙用冰砸她的时候,我简直气疯了。
我想像当年那样出手帮她,可一想到她当初甩我的话,我又忍住了。
秦若啊秦若,你好歹要点脸。
于是乎,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奚月瑶刁难她。
我想让她吃点苦头也要,就会离开那个没用的滚蛋,回到我身边了吧。
可当我看到她手上茧子的那刻,我整个人都定住了。
五脏六腑碎得一塌糊涂。
为了那个人,她居然吃了这么多苦,还想把试药名额给他妈?
做梦吧,休想!
那天我气疯了,第一次喝到断片。
醒来直骂自己蠢,太蠢了,面子尊严什么的哪比得上她重要。
哪怕做三,这一次我也要定了她!
我疯了,我跟踪了她。
看到她送这么多外卖,看到她累得晕倒,我心疼得都要哭了。
我忍不了,犯贱就犯贱吧,我把她带回了家。
她又跑了,但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放手。
我拦住了她,抱住了她,吻了她。
我们说了好多好话,就好像把半辈子的误会都解开了。
离别四年,我感觉跨过了半个世纪一下漫长。
幸好,越过千山万水,我们终将奔赴。
曾经,我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
但原来,长河漫漫,我的明月,终向我跋涉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