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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历史:我让李世民当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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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3章(第2页)

加上语调时高时低,那杀伤力简直绝了。

别说天竺军将士了,就连向来沉稳的莫谢思听了,都被气得浑身直发抖。

舵加埃也是嘴角狠狠的抽了一下。

他寻思着,隋军是什么人啊?

行军打仗厉害就算了,擅长计谋就算了,能打就算了。

竟然连嘴皮子功夫都如此了得?

如此看来,他们还奈何不了隋军了?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粗俗,一大王朝居然如此粗鄙!”

莫谢思破防。

他好几次都想下令放箭甚至是进攻。

可是他都忍了下来。

若是如此,岂不是说明隋军说得是对的?

天竺军的将士都没种。

不是天生没种,就是后天被阉割的。

只知道躲在城里面蹦跶,一出来就是软脚虾。

天竺人肚兜卖得最好,为啥?

因为所有人都穿肚兜。

特别是天竺的男子,对粉红肚兜情有独钟。

除此之外,程咬金还嚷嚷着。

自己要是在天竺卖胭脂水粉,必然可以发家致富。

尉迟恭在一旁问原因。

程咬金就故意拔高音量,因为天竺男子也用胭脂水粉。

好家伙,天竺人本就孤傲!

被如此辱骂,比杀了他们还要痛苦。

“老将军动手吧,我再也忍不下去了!”

“是啊,打不了一死!”

“妈的,欺人太甚!”

“老子都想脱掉裤子,让他看看,老子带没带把!”

“岂有此理!”

瞬间,一众天竺军将士都被气得不轻,一个个嚷嚷着要进攻。

给隋军一些厉害看看,唯有如此才能找回尊严。

“放肆,在尔等眼中,一时的尊严还没有中天竺的安慰重要?”

莫谢思冷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