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闺蜜双穿,资本家小姐扮猪去随军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4章(第1页)

宋元清眼里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原来萧牧也有霸道的一面。

“好,我带小福走。”

宋沫松开宋元清,改去牵住宋小福,小跑着出去了。

笑容在脸上都快咧到耳根了。

她出手,就知有没有!

宋元清看着回身往家里走的萧牧,她赶紧把院门给关上,追了上去。

“你想要我帮什么忙?”

家里的卫生萧牧已经解决的差不多了。

他拿着蒲扇坐在椅子上,指了一下旁边的凳子,“坐。”

宋元清端起凳子,换了个方向,好乘他扇的风。

“你不是想要我帮你处理他?想要解决一个人,就要先了解他,你和我说说你和他之前见面都聊过什么?”

萧牧看着她侧脸,眼里带着打量。

怎么听着像是兴师问罪。

宋元清拿不定主意,要说了解楚钟晚,萧牧肯定比她了解啊,都在一个单位,碰到的概率比她高多了。

“我和他没见几次,第一次是在阳泰饭店吃饭,然后就是他来上门提亲,当然了我当时是拒绝了的。”

萧牧:“为什么拒绝?”

宋元清不加掩饰地偷瞄他,讲话很机车:“你明明知道人家看上的是你,怎么可能会答应他的啦。”

萧牧感觉汗毛都竖了起来,“你好好说话。”

宋元清翻白眼,“你就是想听我说我喜欢你是吧。”

空气安静了几秒。

“上次我问你要户口本,你们说了什么?”

萧牧加快了手中摇扇子的幅度。

宋元清还真记不太清,“不记得了,一般不重要的人我都不会在意。”

眼看快到八点,萧牧把扇子给她,“我知道了,你在家等我回来。”

宋元清目送他消失在门口,眼珠子一转,拿着蒲扇也跑了出去。

顺河公园的一颗老槐树下。

宋小福胳膊挎着菜篮子,看着宋沫咬冰棍。

“我也想吃。”

宋沫咬着冰棍,对他摆摆手,“你等会。”

她看了看四周,终于在不远处看到了楚钟晚。

楚钟晚一改平日里穿的军装,穿了一件浅灰色的短袖衬衫和修长的黑色长裤,刚毅的脸庞带着轻松和散漫。

还得是书中男主角啊,出场就是不一样。

宋沫躲在树后咬着冰棍,心花开放。

宋小福揉揉出汗还烫的小脸,脾气上来了,“你看什么呀!”

他都站好久好久了,说好带他玩的,都是骗人的!

“没看什么,你脾气还挺火爆的。”

宋沫又在小贩那买了一根冰棍,塞给宋小福,“你就在这里坐着,不要乱走,知道了没有?”

宋小福手里拿着冰凉的冰棍,连连点头,为了证明自己不乱跑直接坐在了地上。

菜篮子被他放到一边,他宝贝似的舔冰棍,满足地根本不想管周遭的任何事。

宋沫换了一棵树偷看,她看到了另一条街道出现了萧牧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