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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抽出钢笔,在男方签名处签下自己的名字。
口袋里的手机突兀地震动起来。
我皱眉接起,电话那头传来一道苍老而恭敬的声音:
「少爷,是我,福伯。」
我的动作一顿。
福伯,那个看着我长大的管家。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担忧和焦急,
「少爷董事长这些年,身体是越来越差了。」
「您就算还不肯原谅他,好歹,好歹回来看他最后一眼吧。」
我静默了一瞬,白照灯刺得我眼睛发酸。
我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声音有些干涩:
「福伯,我过几天就订回京市的票。」
福伯乐呵呵地连连说着「好,好」,一边又忍不住絮叨:
「少爷,您可算回来了。老爷这些年,嘴上不说,心里可想您了」
我的思绪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不受控制地飘回了多年前烟雨濛濛的江南。
当年,我就是为了挣脱爷爷令人窒息的控制欲,一个人跑到那个陌生的小城。
用身上仅有的积蓄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
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苏思月。
她来应聘驻唱歌手,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抱着一把破旧的吉他,像一株倔强的小草。
来应聘的人里,她唱功不是最好的,长相也不是最出挑的,但她绝对是最特别的。
她梗着脖子,提出一堆匪夷所思的要求:
「我只唱我自己的原创歌曲,还有,我需要预支一个月的工资。」
似乎也知道自己强人所难。
她清澈的眸子闪过一丝窘迫,声音却依旧坚定:
「我下个月要交学费了,我需要钱。」
那一瞬间,我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那个同样执拗、不肯向世界轻易低头的我。
于是,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空有一身才华,却半点不懂人情世故,得罪了不少人。
我成了她的经纪人,为她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四处奔走,陪着笑脸,喝着伤胃的酒。
最难的时候,我卖掉了酒吧,把所有钱都砸进去。
带着她辗转于各大选秀节目,熬夜用买来的账号给她刷票做数据。
那段日子,一个冰冷的馒头,我要分着吃上两天。
我常常饿得眼冒金星,却还要笑着跟她说:
「思月,就快了,我们很快就要成功了。」
她终于拿下选秀总冠军的那一夜,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
我因为长期饥饿和疲劳,直挺挺地晕倒在了喧闹的舞台侧翼。
等我醒来,苏思月握着我的手,哭得梨花带雨。
她把那座沉甸甸的冠军奖杯塞进我怀里,哽咽着向我求婚:
「池严书,求你,你别不要我」
「没有你,就没有苏思月。你是我的伯乐,是我此生唯一的挚爱。」
四周所有工作人员欢呼为我们的感情感动。
可这样的话,她后来对着镜头,又和别人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