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页)
不知道究竟他们是恶人,还是我是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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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白眼狼,无情无义的东西!你的亲生父母找到你头上,你都不肯和他们相认。都考上名校了,素质还这么差!
是啊,根本不配上名校,不如把名额腾出来,让别人上。让你这种人上简直是浪费了名校名额!
女网红扫了一下手机屏幕,接着说:网友们都赞同你把名校名额让出来,让人品比你好的人上。你同意吗
同意个屁!我愤然说。
那是我自己勤学苦读十来年才好不容易考上的,谁也代替不了我进入B大。
你们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认自己的亲生父母吗你们想听实话吗
我说到这里,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脸上滚落。
我的声音哽咽了。
我小时候的名字叫苏阿嫌,嫌弃的嫌,顾名思义,我在家里就是被亲生父母嫌弃的那个孩子。
我的出生本来就是一个错误。当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姐姐,到我出生时,我父母满心希望我是一个可以延续香火的男孩,结果他们大失所望。
我父亲气得在外面抽完整整一盒烟,都不愿意进来看我一眼。
我母亲气得哭了整整一天。三年后,我弟弟出生了。他成了家里的小少爷,而我则是伺侯小少爷的丫鬟。
弟弟尿裤了,挨打的是我。弟弟磕着碰着了,感冒发烧吃坏了肚子,挨打的还是我。
我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没有人在意我,在那个家里,人人都可以随时踢我一脚,拿我当出气筒。
有一次弟弟在家里玩打火机,让家里着了火,我的亲生父亲抱着弟弟,我的亲生母亲背着姐姐,带着他们冲出火海。
留下吓得浑身哆嗦的我没人管。赶来的消防人员问屋里还有没有人。我的亲生母亲这才想起我还在屋里。
可她却无所谓地对消防人员说:‘不用救了,估计她已经被烧死了。’
当消防人员将浑身焦黑的我从火海里救出来时,我的亲生父亲有些不高兴地嘟哝:‘都说过不用救了,有这功夫,还不如帮我们把柜子里几件衣服转移出来……’
我在我亲生父母心目中的份量,还不如几件衣服。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
说到这里,我的右手不由自主地摸住了左胳臂,那里还是酸疼肿胀。
你们见过用刀砍胳臂吗不是砍仇人的胳臂,而是亲生父亲拿刀砍自己亲生女儿的胳臂,砍断了筋那种。
围观的人们顿时瞠目结舌。
卧槽!还有这事当爹的禽兽不如!
她意思是她的亲生父亲砍了她的胳臂她父亲瘦得皮包骨,只怕连刀都拿不起来!
诬陷吧毕竟十几年之前的事了,谁也不清楚是不是又无法查证。
证据呢有照片吗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诬陷!还是人吗
那些口口声声唾骂我是白眼狼的人,又有什么证据!我反问。
6.
这时,我身后陡然响起宋思远的声音。
小娴,你究竟要闹到什么时候!如果我的父母知道你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认,肯定不会同意我们继续交往。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宋思远,你不是早就劈腿苏明月了吗所以你一直处心积虑地帮助她。
不是那样的,小娴……
这时,在现场围观的一个阿姨认出了我。
这就是我以前的邻居苏阿嫌。她说着,用手拉着我胳臂上的瘢痕左看右看。
这孩子从小可怜得很哪,被父母虐待,对她非打即骂。
一次,她家里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把她从火里救出来,她爸妈还怪人家来着,说与其救她,还不如抢救几件衣服,啧啧!连消防人员都无语了。
还有一次,她弟弟淘气,把一只脚踏进油锅里玩,被烫伤了,她爸爸怪她没看好弟弟,一气之下拿刀砍断了她胳臂上的筋。
后来他父母处处看她不顺眼,嫌弃她,就把她送人了。
阿姨说着,指着我胳臂上的瘢痕对大家说:这就是当年她父亲用刀砍的。那时候她才多大啊,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周围的邻居谁不谴责她父亲……
阿姨说到这里,拉着我的手说:妮儿,你不认你的亲生父母是对的,他们当年那样虐待你,而且已经将你送人了,你有了自己的养父母。
你真正应该孝敬的人,是你的养父母!况且,你的亲生父母是看你考上了名校,又打你的主意呢!要是你考的是个很差的大学,他们才不会来找你呢!
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阿姨继续说:
你弟弟因为被父母溺爱,小学期间就迷上了游戏,后来干脆连学也不上了,天天在家玩游戏,不让玩就要跳楼,或拿刀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