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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答应了他。
不是因为钱。
是因为,他说的是「我们」。
后来的五年,是我们最苦,也是我最幸福的五年。
是他,用那本发黄的账本,一笔一笔记下了我们走向梦想的每一步。
是他,在我研发菜品失败,把自己关在厨房里不肯出来时,端着一碗泡面对我说,没事,大不了我们就去卖泡面,我做的泡面最好吃。
是他和我,在我们开业第一天,一个客人都没有的时候。
一同见证了一张可爱的便利贴,贴在墙上。
那张蓝色便利贴上,写着:
「这是我吃过的,世界上最好吃的菜」时。
我可耻地,动摇了。
我内心深处的自卑,在那一刻,被虚荣彻底战胜。
我开始觉得,何欢的爱太「重」了。
那本账本,那五年,压得我喘不过气。
我迫切地想要证明,我的成功,只属于我自己。
所以我「体面」地和他分了手,给了她三十万。
我以为,这样就能两清。
我以为,摆脱了「拖累」,我能飞得更高。
直播那天,我躲在公司的休息室里,看完了全程。
当他拿出那本账本时,我的手开始发抖。
当他讲述红烧肉和鱼片粥的故事时,我的眼泪,无法控制地掉了下来。
最后,他问我,那张便利贴,还在吗?
我像被雷击中一样,浑身僵硬。
还在吗?
我冲出公司,开车闯了好几个红灯,回到那家已经不属于我的店里。
那面墙,被刷成了高级的莫兰迪色。
上面挂满了各种证书和合影。
干净,体面,没有一丝过去的痕迹。
我疯了一样,把墙上的东西全都砸了。
我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把油漆抠开。
指甲抠破了,流了血,我也不管。
最终还是没找到它。
我像个傻子一样,在空无一人的餐厅里,嚎啕大哭。
我弄丢的,不是一张便利贴。
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