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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以战养战!(第1页)

以战养战!

一场战斗下来。

邓肯麾下的骑兵部队越打越多了。

不只是如此,他麾下的步兵也增加了两三百人,甚至还有十多个标记为一星的‘法兰精锐斧手’,也就是战斗前先扔一波法兰飞斧的一线重装步兵。法兰人的斧手比撒克逊人的斧手还要强,因为败者才会下海,高卢雄鸡这几百年的时间里,吸收了帝国和蛮族的遗产,重装步兵是一线水平,法兰克圣骑士更是顶尖的重骑兵。

真正的法兰人打硬仗就没虚过,拿破仑大帝就不用说了,一战的时候法军也是非常勇猛的。

至于这会儿,法兰人是

以战养战!

邓肯杀得太多了,身上都被鲜血浸透,血液凝结了后很不舒服。

这一战他正常发挥。

誓约胜利之剑的手感非常好,不愧是顶着圣剑和神兵的标注,邓肯使用它时的感觉,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独孤求败拿着倚天剑。

以他的实力,木剑都能刺死人,拿着誓约胜利之剑就有点无双乱舞的意思了。

现在要杀邓肯,只能万箭齐发,直接乱箭把他射死才有机会。

要不然就是弩炮、床弩、投石机什么的大型工程武器,这一战邓肯中了五箭,不痛不痒,皮外伤,直接就止血了。因为有阿瓦隆的剑鞘,哪怕邓肯被人砍到血管,也会飞速止血,不是说他不会流血,而是伤口立马就止血凝固了。

他伤到动脉都只是滋一下血,没一会儿就不流血了。

此时邓肯根本不在乎不列颠贵族骑手的反应,他看了看面前那稚嫩的少年卡尔,拍了拍他的肩膀,赞赏道:“干得不错!”

十六岁的少年,阵斩两个甲士,可以重点培养。

那少年望着邓肯的表情激动,他以前不明白兄长为什么在战场上冲杀毫无畏惧,现在他懂了,刚刚那会儿他脑子里面什么想法都没有,就是跟着那位大人冲杀敌人。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杀了两个来回,敌人全部都溃败了。

士气太高了。

匈人只看到一群人杀气腾腾地冲上来,好似根本不要命一样,还没交手就已经心中胆怯。

邓肯这会儿在看自己的战斗收获,一共是两个战斗技艺。

他就说得干掉一点匈人的强者,天天砍日耳曼的蛮族,都快把他砍成狂战士了。

——“双武器战斗掌握:只有极少数人是擅长使用左手战斗的勇士,他们的左手像其他人的右手一样灵活。你现在可以使用双武器战斗,并且不会感到不便影响自身的战斗技艺发挥,你可以用左手施展自身掌握的战斗招式。”

好像敌方步兵的指挥官之一,就是左手持有战斧,右手拿着盾牌,邓肯夺取后转化为了双武器战斗掌握。

此时在邓肯的掌心,法兰飞斧高速旋转,就跟把玩钢笔一样。

这个战斗技艺好!

果然还是要砍点不同的敌人,才能拓展战斗技艺的宽度。